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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建筑与消防安全

更新时间:2023-05-09 09:48:06点击次数:
木结构建筑与消防安全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木结构建筑作为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低碳建筑,是助推双碳目标达成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
木结构建筑与消防安全
 
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木结构建筑作为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低碳建筑,是助推“双碳”目标达成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为满足木结构建筑日益广泛的应用需求,确保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安全,天津消防研究所深入开展了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纳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条文规定中,通过不断完善木结构建筑防火设计的相关设防要求,为木结构建筑防火设计提供标准遵循。
 
防火设计标准不断完善
 
近20年来,我们对轻型木结构建筑的墙体、楼板、梁、柱、吊顶等主要构件开展了系列验证性试验,并对木结构建筑和钢筋混凝土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对比,掌握了木结构建筑的整体安全水平。通过相关“十三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研究了木结构建筑沿外墙蔓延规律及耐火极限为2.00h的正交胶合木(CLT)承重墙体和楼板的防火构造方法,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数据支撑。
 
木结构建筑防火设计的条文规定从无到有,规定也越来越清晰明确、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在其5.5节增加了木结构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规定,主要适用于轻型木结构建筑,且规定层数不应超过3层,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几乎全部为难燃性1.00h,且所有构件均不允许木材裸露。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仍规定木结构建筑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但对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进行了细化,并允许梁、柱为可燃性,无需用石膏板进行包覆或者涂刷防火涂料,便于充分展现木材的美感。
 
近期,作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编单位,我们又根据前期的科研成果,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再次进行了修订,对木结构建筑的高度、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都做了放宽。同时对木结构建筑进一步进行了细分,将木结构建筑分为I、II、III共3级。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前版本相比,此修订版本对木结构建筑的层数不再全部限制为3层及以下,而是根据分级,允许I级木结构建筑最高可以建到8层(32m),II级木结构建筑最高可以建到4层(18m),III级木结构建筑最高可以建到2层(10m)。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修订版对防火分区也做了较大调整。2018年版本中,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是按栋计算,不管木结构建筑是1层还是3层,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800㎡,即1层时是1800㎡,3层时每层为600㎡。在此修订版本中,I级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按层计算,每层不应超过1200㎡,如果I级木结构建筑为8层,那么该建筑总建筑面积可达到9600㎡。II级和III级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仍按栋计算,最大允许总建筑面积分别不应大于1800㎡和600㎡。2018年版修订版中,层数超过4层的I级木结构建筑仅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疏散楼梯应封闭,且相应的消防设施配置要求也更加严格。
 
木结构建筑工程蓬勃发展
 
木结构建筑绿色环保、可持续,在北美、欧洲及澳洲的国家,木结构建筑一直广受欢迎。近10年来,随着新的工程木产品出现及装配式木结构和混合木结构建造技术的发展,木结构建筑的应用范围也从传统的小型公建和低层、单(双)户住宅,向多高层住宅和综合体方向发展,且建筑高度越来越高。
 
木材是绿色、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材料,且是唯一的可再生建筑材料。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现代木结构建筑的总量、体量及应用范围都得到了较大发展。虽然目前国内还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高层木结构建筑,但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木结构建筑高度和层数的逐步放开,我国木结构建筑的发展未来可期。
 
(作者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文原载于《中国建材报》2月27日7版